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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一位台灣婦人被加拿大拒絕入境,回台灣後她透過媒體表達她的不滿,她認為她被海關不平等對待和受到侮辱,因此要求加拿大必須道歉和賠償....

50歲台中婦人李春花3月10日單獨赴加拿大旅遊探親,在溫哥華機場遭海關三度翻行李、兩度搜身,甚至被逼問「來10多天為何帶10幾件內衣?」「你丈夫一個月才賺10幾萬元,你居然花5萬多元買機票出來玩?」加拿大海關還恐嚇她簽離境同意書,並予遣返。


身為一個加拿大,進出海關N次,我必須承認海關的態度的確需要加強。不過海關的工作是替國家安全把關,他們有絕對的權力拒絕任何人入境。

事件爆發後,台灣媒體都是一面倒的指責加拿大海關對台灣人民不平等,甚至要求要加拿大出面道歉...老實說,每天被海關拒絕入境的人不計其數,難道被拒絕入境、被搜身檢查就是被不平等對待?就是羞辱?只要海關懷疑你,他愛怎麼查就怎麼查。你可以說這刺濫用權力,但那就是他們的職責。

這位婦人的確有拿到加拿大的簽證,但並沒有人說有簽證就一定可以入境。我去年9月也拿到美國學生簽證,但到邊境還不是被美國海關拒絕入境,搜了我的車、翻了我的行李,質問我一堆問題,中間還因為換班把我晾在一旁30分鐘,最後連個理由都沒給就叫我回家。那我是不是也要召開記者會靠夭說美國海關不平等對待?我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大聲的要求美國道歉和賠償?

再說,還沒等到加拿大海關的正式回覆就可在那批評加拿大過度反應和藐視遊客權益,難道一切都不是這位婦人的錯?所以這次回加拿大我特地找了那幾天的新聞來看,果然和我想的一樣,並不是加拿大單方面的問題。

這位婦人在回答海關的問題時給的答案跟文件上的不一致,光是這點本來就已經足夠把她踢出加拿大。不信的話我歡迎各位下次到美加的時候跟海關答非所問,或是給不正確的答案,看看你是否能不被抓到後面搜身+質詢

下面是Vancouver Sun的報導:

The letter listed three reasons Lee was turned away: inconsistencies in who she said she was meeting, whether she was employed and the fact she had brought cookware, which border agents deemed inconsistent with a tourist visit.

Lee had said she was visiting a friend, but her husband, reached in Taiwan by telephone, said she was visiting her cousin, Wang said.

As well, Lee called herself a housewife, while her husband said she worked part-time doing administration work at a clinic.


我不否認或許這是文化不同所造成的誤會,但對海關來說,你就是沒有說實話。

美加地區有很多人跳機,她一個人又帶了一些廚具,海關認為她有長期逗留的打算。你可以說海關的推論有問題,你也可以說海關很頑固,海關的決定或許非常主觀,但如果你讓海關有任何懷疑,他們可使用他們的權力,That's their job

當然我也認為加拿大海關的態度絕對是要加強,這些海關對任何人的態度真的都欠佳....連對加拿大人民都百般刁難....但我還是要說,沒有人會因為這樣召開記者會(被電死的波蘭人家屬除外),一般我們最多抱怨一下,但絕對不會提出要求海關道歉的要求。

加拿大海關已經說了會註銷這位婦人在電腦上的不良紀錄,我認為這已經是很大的讓步。但我不能理解為什麼還是在吵說要加拿大道歉和賠償,是要賠什麼?不要講 的好像是全世界都對不起台灣人一樣,也不是每次吵就有糖吃。看看2007年的波蘭人事件....這位婦人沒被加拿大海關電死就應該偷笑了!

總之,海關權力是很大的。Remember, Never fuck with the custo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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